| 17岁女模特参赛猝死 主办方被判不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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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重庆商报·马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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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重庆一位17岁花季少女参加2005新丝路重庆模特大赛,赛前培训时,她喝了三杯啤酒后发病死亡。其父母将5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2月12日,法院认为少女隐瞒哮喘病史报名参赛,主办方对少女死亡不担责。
2月13日报道 17岁花季少女参加2005新丝路重庆模特大赛意外死亡,其父母将5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昨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少女隐瞒哮喘病史报名参赛,以致主办方难以采取相应的管理、保护和救治措施,故被告对此不应担责。
2005年3月,重庆世纪信达公司负责“2005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重庆赛区的承办事宜。小雪(化名)瞒着父母前往报名,并成功入围复赛。赛前培训时,她喝了三杯啤酒后发病死亡。小雪父母以组织不力为由,将主办方新丝路(北京)模特大赛有限公司及承办单位共5家公司告上法庭,共同赔偿死亡补偿金等共296050元。
渝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有哮喘病史,但未向组织者说明,以致主办方难以采取相应的管理、保护和救治措施。事发后,大赛组织者积极联系医院展开救治,也尽到了管理、保护的职责,主观上并无过错。此外,因其家属拒绝尸检,不能证明与饮酒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5被告对少女的死亡不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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