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人起诉未予立案 友邦深圳工商注册起悬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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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颖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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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受6个友邦深圳分公司投保人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但事务所律师马辉正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被受理,原因是原告提供的友邦深圳分公司的代码资料不符合法院要求。马辉称,他的委托人在深圳市工商局索取资料时,该局有关人士表示,没有友邦深圳分公司的注册资料。
据原告称,起诉友邦深圳的理由是:该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险保险合同有失公平,涉嫌欺诈消费者,并违反了《合同法》有关规定。
马辉表示,深圳市工商局称没有友邦深圳分公司的注册资料,只有该分公司下属一家营业部的资料。
记者获得上述消息时已经是下班时间,故无法联系到深圳市工商局、深圳市保监局,对此消息进行确认。记者随后拨通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关部负责人手机,对深圳分公司未在工商局注册一事进行求证时,该负责人称,“友邦保险及其下属的分公司办理的手续是完整的,不可能存在没有注册的现象。”
对于深圳市工商局没有友邦深圳分公司的注册资料,马辉分析说,可能是因为该公司属于外资保险公司,其注册地点可能是在北京市工商局。不过一般情况下,一家公司要在当地执业,都必须向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进行备案。
马辉等人作出诉讼决定,是由于友邦深圳明确拒绝了投保人提出的要求。1月20日,马辉等人向友邦深圳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全额退还保费,并对保费利息进行适当补偿。日前,友邦深圳在回函中明确答复称:不同意解除双方保险合同,也不愿意全额退还保费,如果保户坚持退保,只能获得保单现金价值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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