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2006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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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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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6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294.00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660.0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2254.00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5215.00元 5、职工平均工资 25572.00元
6、农村居民误工费 26.53元
7、伙食补助费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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