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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解读《公证法》 偷拍配偶出轨不能公证(图)           
解读《公证法》 偷拍配偶出轨不能公证(图)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7
 

一对老夫妇一早就赶到本报向公证员进行咨询

  昨天,市公证处公证员刘乾纪、蒋渝、陈燕坐堂本报,解析于3月1日起施行的《公证法》。公证员提醒市民,公证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有效手段,可大大减少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来处理纠纷的成本。

  死者存款 公证领取

  市民问:父母去世,生前存单遗失,子女想继承存款,应该通过什么方式?

  相关法条:《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亲属关系、继承等公证。

  公证员支招:刘乾纪高级公证员告诉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到公证处办理一个亲属关系的公证,然后凭借此公证书到银行进行存款数额查询。查询到具体数额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就可以到银行支取过世父母的存款。

  偷拍出轨 不能公证

  市民问:张女士怀疑丈夫与他人有染,想偷拍丈夫出轨行为,以备诉讼之需。她问:公证处可不可以对此进行证据保全?

  相关法条:《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不予办理的公证包括,申请事项不真实、不合法以及申请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等九项。

  公证员解释:刘乾纪认为,由于张女士所偷拍的内容,涉及其丈夫的隐私。而且偷拍的方式,本身就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她的申请不会被受理。

  遗嘱公证 指定专人

  市民问:李大爷说自己的儿媳妇不孝顺,还经常吵着要和儿子离婚。想到自己死后儿媳妇也要继承自己的房子,他问“有什么样的方法,可以让不孝的儿媳即使离婚也分不到房产?”

  相关法条:《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赠与、遗嘱公证。

  公证员支招:蒋渝公证员介绍,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大爷可以在自己的遗嘱中写明,只将房产留给儿子一人,而不作为儿子和儿媳妇的夫妻共有财产。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这样,李大爷过世后,房产就只属于儿子一人。

  亲属公证 应当回避

  市民问:马女士称,其与哥哥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但是经办的公证员是其嫂子的弟弟。马女士问,是否可以像法庭审理那样申请“回避”?

  相关法条:《公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公证员解释:如果在办理公证时,有充分理由说明公证员与公证事项申请人之间有近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证的公正办理时,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回避”申请,请另外的公证员办理。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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