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新法实施在即 医疗律师策划重大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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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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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 《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即将于三天后(10月1日)实施。医疗纠纷律师网的专业律师通过精心准备和策划,目前已经完成一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案件的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分别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将陆续提起诉讼。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将司法鉴定社会化。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结束了长期以来“自审自鉴”等不合理的鉴定制度。
据悉,医疗纠纷律师网的专业律师在新法实施伊始将代理提起的医疗纠纷诉讼主要集中于药品不良反应和手术误诊两大类。由于该批案件触及国内相关医疗专业领域的顶尖专家,可能对国内外相关药品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等,医疗纠纷律师网的专业律师进行了较长一段时间的准备和策划。相关司法鉴定专家也对该批案件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反复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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