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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不给代理费 律师事务所起诉当原告           
赢了官司不给代理费 律师事务所起诉当原告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0

本网镇江讯:丹阳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打赢了官司,当事人的钱拿到了,但却没有给律师代理费,被该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622日,此案在丹阳法院调解结案。

200511月,丹阳市后巷镇村民束某乘做摩托车与一客运中巴相撞死亡,其6位近亲属与丹阳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由该所的两名律师代理这些亲属向保险公司、肇事车主进行索赔。双方在代理合同中约定,代理费等到当事人拿到实际赔偿款后支付。合同签定后,律师事务所按合同约定指派2名律师收集证据、出庭诉讼,最终束某的近亲属获得了十几万元的赔款。可拿到钱后,束某的近亲属迟迟不肯支付代理费。律师事务所无奈只得诉至法院。后经调解,双方协商处理了该纠纷,律师事务所也撤回了起诉。

 

 

 

 

文章出处:丹阳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郑苏耘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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