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今天是:  | 网站首页 | 法律文章 | 文书下载 | 法制图片 | 扬州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 
法律 | 今日交通 | 事故处理 | 事故预防 | 保险理赔 | 为您服务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理论研究 | 更多...

资源 | 驾车常识 | 道路标识 | 交通社区 |  法律服务  |  法律文书  | 广告服务 | 积分查询 | 联系我们  | 更多...

建站 | 出卖域名 | 虚拟空间 | 主机租用 | 论坛主机 | 网站推广 | 直接订购 | 文书下载 | 律师文书 | 更多...
资源 | QQ号专卖:5位,6位,情侣号,生日号 公开电影,健康视频电影免费试看 免费注册eBay易趣   kuro酷乐-MP3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扬州交通事故赔偿网 >> 法律文章 >> 交通服务 >> 保险理赔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永安保险出尔反尔 事故车法庭索赔           
永安保险出尔反尔 事故车法庭索赔
副标题:
作者:·戴国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7
因肇事车辆投保的永安保险北京分公司拒绝向被撞车辆进行损失赔偿,被撞车车主曹先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向永安保险北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修车损失。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曹先生是京H80XXX号小客车的所有人。2005年6月2日23时30分,原告驾驶该车在海淀区北四环海淀桥上与小涛(化名)驾驶的牌照号为京A90XXX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的小客车损坏。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队认定小涛(化名)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京A90XXX的机动车的车主是石先生,小涛(化名)是石先生雇佣的司机。石先生于2005年4月25日在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公司)为京A90021的机动车投保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自2005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6日。事故发生后,小涛(化名)及时向永安保险北京分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给原告的京H80XXX小客车的损失估价金额为14716元。此外,原告还支付拖车费700元。

  石先生领着原告曹先生到永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办理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也同意原告直接到该公司领取赔偿金,并且将修理汽车更换下来的坏件收回,让原告一个月后到保险公司领赔偿款。一个月后,原告曹先生去领赔偿款时,永安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车辆拖带其他拖带物为由予以拒赔。为此,原告提起了诉讼。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